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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耍猴人》

马宏杰. 最后的耍猴人.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5.

人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模糊的。看《最后的耍猴人》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小时候看过耍猴吗?好像看过,但是具体的时间和地点都不记得了。如果说没有看过,脑海里似乎略微又有些影子。我跑过去问父母,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看完书我又想,我看的耍猴是河南人带来了吗?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答案了。

有很多人,出现在你的生活里,但你不会去深究,他们总是过客。收破烂的,炸爆米花的,耍猴的。平日不见他们,也不会有人去问他们在哪儿。记者马宏杰不一样,他在街头遇到了耍猴人,跟他们交朋友,记录他们的生活,十年不停歇,然后写了这本《最后的耍猴人》。

耍猴人的足迹与候鸟类似,夏天去北方,冬天来南方,因为必须有适宜的温度猴子才愿意表演。为了省钱,出门扒火车,几天几夜躲在货运火车的敞篷车厢里。扒火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为了避免被火车站警务人员和保安发现,耍猴人必须趁着暮色迅捷地扒上火车。曾有耍猴人被飞驰的火车碾死的惨剧发生。火车上方的高压线是另一个危险因素。

每到一地,耍猴人便支个棚子住下,生火煮面。要是能碰巧找到一个废弃的小屋或者建筑工地,那便是“五星级宾馆”。耍猴人一般会选择人多的居民区附近耍猴,不过随着近些年城市的市容建设,他们成了越来越不受欢迎的人,经常遭到保安的驱赶,甚至警察的逮捕。随着都市人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看猴子的表演,毕竟有虐待动物之嫌。耍猴人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行当没有前途,耍猴人的历史注定要完结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

这是近期我觉得最好看的一本书。作者虽然是搞摄影的,但是白描式的文字显然比图片更有力量。每个人都知道,穷人的生活是很艰难的。但是具体如何艰难,很多人都没有感性认识,包括我在内。令人略感欣慰的是,现如今的耍猴人,不少转行做了猕猴养殖,供科学研究之用。耍猴人的后代,或读大学或外出打工,努力改变命运。

吃饭的时候和父母聊起书中内容,我随口感叹了一句:“你们知道扒火车是怎么回事吗?简直是太危险了!”我妈神色淡然地回道:“知道啊,以前下乡的时候很多知青扒火车。”我一时语塞,便埋头吃饭。

《Dragons Love Tacos》

我的老朋友劳瑞和克里斯夫妇每年在宝宝臭的生日或者其他时候会给她送一本故事书。以往在长岛的时候离得近,他们顺便会来家里坐坐,看看宝宝臭的成长。自从我们搬到了康州之后,他们便采取了邮寄的方式。每次并不会提前告知,宝宝臭收到书之后总是会十分惊喜,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央求着我给她讲故事。

最近的一次生日是去年9月份,他们寄来了一本《Dragons Love Tacos》。这本书读来朗朗上口,故事更是曲折有趣,宝宝臭拿到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拿她的原话来说就是:“我要一直讲一直讲一直讲一直讲……”一般情况下我会给他们说个“谢谢”,但是对于这本书我觉得应该多说几句,于是给他们回了个邮件:

“When S got the book, she asked me to read it 5 times in a row. She held the book close to her chest while she was asleep. She took the book to school, asking her teacher to read more, not to mention the book is too large to fit in her backpack so she had to carry it by hand. There is no doubt that she is CRAZY!!! I know she loves dinosaurs. I have never known she loves dragons, too!”

或许是因为看到了这个正面的反馈,他们前一阵子又寄来了此书的续集《Dragons Love Tacos 2: The Sequel》。毫无悬念地,宝宝臭又要我一遍一遍地讲。我现在回想一下,基本上可以把这两本书背下来了。

不过让我感兴趣的是,在我比较了这两本书之后,我觉得就各方面而言,第一本书明显要胜出许多。给小孩子看的书,虽然故事情节需要简单,但是起承转合一样也不能少。在第一本书里,作者描述了龙喜欢墨西哥卷,也喜欢聚会,但不喜欢辣椒酱。龙吃了一点辣椒酱鼻子会冒烟,吃了很多的话会喷火。所以在请龙们参加聚会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辣椒酱藏起来。然而不幸的是新出的一种酱料是加了辣椒的,龙吃了之后喷火把房子烧没了,后来又吭哧吭哧帮主人重建房子。这样一个故事,小孩子容易懂,也觉得好玩。在续集里,墨西哥卷已经被吃完了,主人需要乘坐时间机器去以往的聚会上偷一点墨西哥卷回来。我不知道一个5岁的小孩是不是可以理解时间机器的概念,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故事。然而宝宝臭不这么看,她对续集的兴趣反而还要大一些,持久一些。

我很想知道为什么,这样可以指导我将来给她买喜欢的书,但我搞不懂。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回想起我以前给她读过的书,有的我觉得很美,她一点兴趣都没有;有的我觉得无趣,她爱不释手。

每个小孩都有一个自己的世界,也许我应该做的,就是给她讲各种各样的故事。

爬灯笼山

我又开始写博客了。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我喜欢《月光宝盒》。因为我不记得这是第几次重开博客了。以往的博客扔在那儿,过不久空间过期了,再过不久域名也过期了,一切也就烟消云散了。

我做事总是没有长性,希望这次可以坚持得长久一些。

手头没有热乎的文字,贴一篇写于两个月前的文章,这个博客便算是开张。

以下文字写于2019年12月1号。

冬季爬山似乎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特别是在美国东北部的康州。气温极低,寒风凛冽,大多数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毫无景色可言。对于我的家庭来说,我还得带着5岁的宝宝臭和9个月大的臭儿,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爬山这个想法是由宝宝臭在幼儿园的莫特老师提出来的。他是美国阿巴拉契亚登山协会(Appalachian Mountain Club,简称AMC)的会员和志愿者,平时经常会带领着专业或者非专业的爱好者徒步远足。当他在班上询问有没有小朋友愿意去爬山的时候,我头脑一热就给宝宝臭报了个名。

结果未曾料到这个登山活动颇为周折。康州冬季多雨雪,最近每到周末就赶上下雨,活动不断推迟。到了这个周末,居然马上就要迎来暴风雪,莫特老师一看情势不对,把爬山又提前了一天,从星期日改在了星期六。这样改来改去的结果就是,到了指定时间,爬山的队伍就来了我们一家,莫特老师,和一个叫做山姆的本地人。

我们爬的这座山叫做灯笼山(Lantern Hill)。莫特老师介绍说,这块地方以前住的是印第安原住民。在英格兰人由海岸入侵的时候,这里的原住民们就会在山上烧火来预警,这就是灯笼山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心想,这不就是美国的烽火台吗。到了现在,原住民的居住痕迹大多已经被时间抹去了,只是偶尔见到地上一排排整齐排列的石头,暗示着曾经的地基,地窖,以及围栏。我忽然想到刘慈欣在其小说里探讨过的:如何让信息保存得更加久远?答案是:把字刻进石头里。

灯笼山并不是很高,大多数小径也不难走,只有临近山顶的时候坡度才开始变得陡峭。对于成年人来说,爬这样一座山很是惬意,既不十分劳累,又能享受到山顶的美景。宝宝臭一开始极为兴奋,跟着老师跑在前面。后来面对崎岖的山路才不得不放慢脚步,手脚并用,努力攀爬。我因为胸前挂了一个婴儿,脚下的视野并不好,所以也走得小心翼翼。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爬到了山顶。

从山顶往南望去,可以看到近处的旅游小镇神秘镇(Mystic)以及远处的长岛(Long Island)和布洛克岛(Block Island)。往北则可以看到康州快活大赌场。莫特老师的老家在东边的罗德岛(Rhode Island)。有意思的是,从灯笼山的一条小径往东走大约20多迈即可到达他的老家,所以灯笼山可以算是他的邻居。莫特老师说,他小的时候这里是没有赌场的,后来赌场建起来后本地人颇有微词,但他们改变不了什么。

在我们的队伍中,还有这个叫做山姆的本地人。他身材高大,一直走在最前面。他说,上一次爬灯笼山还要追溯到12岁。我不好意思直接问他年龄,于是问他母亲年龄,被告知已84岁。想来他已经很久没有爬过这座山了。山姆很友好,看出来我们是中国人,途中饶有兴趣地跟我述说他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之行。他说,在去之前他遭到了母亲的反对。他母亲心目中还是毛时代的中国,动荡,贫穷,觉得他去会有危险。我笑着说:五六十年前的中国和现在的中国就是两个世界。山姆点头称是。我问他还有没有兴趣再来一次中国之行,山姆说,他的老母亲得了病,无法行走,他得伺候,没有办法再出远门了。言语平淡,我便没有再问,扯开了话题。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宝宝臭在上山过程中耗费了大量体力,下山的时候腿肚子发软,摔了一跤,哭了一场。在骗得了一个巧克力之后,擦干眼泪,摇摇晃晃地终于走下来了。走到山脚的时候,小脸冻得红扑扑,整个人木愣木愣的,没有任何表情和动作。妈咪问:爬山好玩吗?回答说:好玩!再问:下次还来爬山吗?答曰:不来了!

到了晚上临睡前,我又问她:

“下次还想爬山吗?”

“想!”

“下次爸爸带你去爬更有挑战性的山怎么样?”

“好的!”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挑战!”